減免稅款是什么意思(減免稅的主要內容)
2020年4月23日,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第9號發布《關于明確二手車經銷等若干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》,對一般納稅人如何享受增值稅減免稅的優惠進行了明確。本文為你解讀和分析。
根據財稅(2016)36號《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》第48條的規定: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適用免稅、減稅規定的,可以放棄免稅、減稅,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增值稅。放棄免稅,減稅以后,36個月內不得再申請免稅、減稅。
這一次發布的公告就是明確一般納稅人如果放棄免稅減稅,應該如何操作?如何適用政策。
第一,一般納稅人自主決定放棄減免稅的起始時間
放棄減免稅是納稅人的權利,納稅人可以自主決定放棄減免稅。對于不同的納稅人減免稅的影響不同,有些企業享受減免稅,反而稅務成本高,或者是管理難度大,這種情況選擇放棄權利,按規定繳納增值稅反而會比較有利。只要在減免稅的有效期內,企業都可以自主決定放棄減免稅。
第二,一般納稅人放棄減免稅采用備案制度
文件規定:納稅人以書面的形式向稅務機關提交《納稅人放棄免減稅權利聲明》,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。也就是說放棄減免稅,以書面備案的形式進行管理。由于是備案,它不存在稅務機關是否同意的問題,辦理了備案以后就生效。
第三,從提交備案的次月起按規定納稅
文件規定:一般納稅人自提交備案資料的次月起,按照政策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,也就是說備案的當月適用免稅減稅政策,下個月開始按正常適用的政策繳納增值稅。企業提交備案申請之前,需要對采購、銷售等進行統一的規劃。因為減免稅的進項抵扣、銷項計算與一般計稅不同。
第四,一般納稅人放棄減免稅以后36個月不變
財稅(2016)36號文中規定:放棄減稅、免稅以后36個月內,不得再申請免稅,減稅的政策,對一般納稅人依然是有效的。申請放棄是納稅人的權利,但是如果要恢復享受減免稅,就要受到36個月不能變更的限制。
第五,小規模納稅人不受36個月限制
在疫情期間,國家出臺了小規模納稅人降低征收率,對特定業務免征增值稅的優惠,可以看到稅務機關允許小規模納稅人3月份按正常納稅4月份享受減免稅的政策,允許一個月當中開專用發票的部分不能享受免稅,其他部分可以享受免稅等非常靈活的做法。
這是針對小規模納稅人的特點采取的稅務政策。因為小規模納稅人進項不能抵扣,采取靈活措施,企業也沒有稅務籌劃的空間,所以在享受減免稅上面,以后小規模納稅人有更多的選擇方式,一般納稅人選擇會受到限制。
總結:
通過最近的政策分析以后,小規模納稅人將會更加有吸引力,可以自主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,容易降低增值稅的征收率,享受減免稅優惠更加靈活。希望大家關注到政策的變化。